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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03:12

《淮北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阶段性购房消费券问题解答

1.购房满足什么条件可享受双重消费券优惠?

(1)房源范围:购买淮北市区(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房源项目库”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项目库可在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

(2)时间范围: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来界定。

2.双重消费券金额多少?如何领取?

双重消费券分别是:

(1)购房消费券:达成购房意向后可领取一张价值10000元的购房消费券,由开发企业按等额房款予以抵扣,具体实施细则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制定并落实,可关注后期政策发布。

(2)联动消费券:可用于购买汽车、家电、家装家居、百货等。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0000元/套发放,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5000元/套发放。联动消费券总金额3000万元,按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先购先得、发完为止。联动消费券使用范围、方式、期限等具体细则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制定,可关注后期政策发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政策有哪些?

(一)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4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三)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来的每月800元调整为每月1200元。

(四)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五)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子女购房资金不足的,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或偿还房贷。

三、激活二手房市场活力有哪些做法?

(一)支持“以旧换新”,鼓励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推出“以旧换新”服务,鼓励国企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盘活改造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问题。落实《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商品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淮房调[2024]4号),引导市建投集团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收购二手住房置换新建商品住房,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激活二手房市场。

(二)深入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三)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

四、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业主子女入学有哪些政策?

1.外市户籍人口购房入学是否要求迁入户口?

除主城区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市第二中学、市西园中学等5所学校外,在其他学区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外市户籍人员子女起始年级入学,家长和子女户口是否迁至商品住宅地址,本着自愿原则,自行决定。

2.购买的商品住宅出现逾期交付时,子女上学如何认定?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未能按期交房的业主子女入学,以购房备案合同中房屋交付时间认定。

五、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解答

1.换购住房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时间范围: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

2.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金额是多少?

(1)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住房信贷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1.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3.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怎么执行?

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七、在本市新购买住房时,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如何认定?

第一种情形: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的市、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第二种情形:名下有住房,但未利用贷款购买或相应贷款已结清。

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的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例如,张三家庭在濉溪县有一套住房,但在相山区无住房。其在相山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本条“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仅适用于商业贷款购房。缴纳契税时首套房标准仍按税务部门认定标准执行。

八、关于高品质住宅建设

从以下3个维度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1.加大低密度、高品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智慧等高品质住宅,打造未来社区,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提档升级。

2.开发高品质住宅的房地产企业可自主确定销售备案均价,“一房一价”进行公示。

3.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重点区域发展,优化控规导则,调整阳台、架空层等管理要求。

九、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1.工作目标:坚持以需定建,职住平衡,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满足新市民、青年人才等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2.工作举措:通过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建设、对旧房进行改造、收购新建商品住房等多种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十、关于实行多样化回迁安置

1.针对城区及工矿区拆迁安置

可通过购买新建商品房、货币化补偿等方式进行安置。

2.针对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安置

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可提供存量房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回迁安置房,优先采取市场购买方式安置。

3.推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有效扩展房地产需求。

来源:淮北住建

初审:陈豆豆

审核:王伟

审签:刘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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